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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青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7日 00:00        来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51号)、《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4〕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我院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1. 2014届毕业生;

2.具有我校学历的退役士兵;

3. 身体健康;

4. 思想品德良好,无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5. 学业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

4月14日—4月16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登记名册》(附件)。各系明确专人按条件对申请报考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对学生基本信息认真校对,并于4月8日前以系为单位将《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登记名册》(附件)以电子版和盖章纸质两种形式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职院行政大楼716办公室)。

2.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报考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在4月9日-12日对复审结果进行公示。

3.4月14日-16日,由各系明确专人带队,统一组织复审合格的学生到贵阳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带考生自行填报报名信息,确保自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地点和填报报名信息事宜另行通知)

4.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按100元统一收取(多退少补),4月16日前各系交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代缴。

二、文化考试

(一)考试科类

1. 文化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文化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

2. 文化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第三版、第二册、 孔庆炎 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294286 ),不考听力;(2)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二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225365);(3)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3.购买资料联系方式。贵州新知专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20楼,联系电话: 0851—6831297、 0851—6814052、13885044095、15086034290。

(二)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7 日

9:00--11:30

大学语文

9:00--11:00

高等数学

15:00--17:00

英    语

(三)文化成绩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0 %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公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网址)。

2. 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才能填报专业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第一批次填报志愿时间同步进行,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网址为

(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要根据《2014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3月25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将招生章程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5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5日持二代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6 日。

(五)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五、录取工作

(一)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二)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网上录取时间为8月2日-7日。

六、入学及毕业待遇

(一)被录取的学生取得普通高等学院本科正式学籍,学生报到注册后进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相关年级学习并由本科院校按规定认定课程学分,学生在2-3年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本科毕业证书,同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其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享受本科院校正式学生同等待遇。

(二)被录取的学生报到时分别按照本科院校当年新生入学标准交纳学费和其他费用。

(三)录取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凭离校清单领取录取通知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必须还清欠费和银行贷款本息,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其他

(一)“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系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做好组织宣传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审核。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学生必须作出诚信承诺,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将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已录取的学生作除名处理)。

各系应本着服务学生的原则,为报名学生做好学习支持服务和报名服务,同时,抓好文化考试、专业考试、录取等方面的情况跟踪和通报,让报考学生随时知道考试进度等情况。

各系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反馈考生录取情况。

(二)各系在进行报考登记时应提醒学生在4月5日前浏览各招生本科院校网页相关招生章程,注意其专业要求,须专业对口才能报读,避免无效报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陈老师  鲁老师

电  话:0851—6823365  412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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