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学习和贯彻《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的要求,招就中心于12月18日上午针对该《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招就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学习由招就中心副主任李江波主持。

学习中,全体人员围绕《条例》的总则、安全责任、监督管理、支持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认真细致的全员学习,了解到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安全保障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要实行大数据安全责任制,保障大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以及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结合岗位实际和业务职能,全体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该条例,确保在信息化办公中,保障数据安全,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用更好的管理方式和优良工作作风投入到招生就业工作中。
现场学习讨论气氛热烈,大家各抒已见,不仅从整体上把握了《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的具体内容,也更加明晰了自身需要履行和维护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