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校党委行政就业创业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201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2016年初次就业率(97.67%),平均专业对口率在80%以上,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毕业生就业和创业人数双增长。
二、具体要求
(一)坚持基层就业大方向,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1、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的招聘信息,以各种形式组织企业进校园招聘,为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牵线搭桥。
2、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参军入伍”、“专升本”等项目,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二)抓住创新创业大机遇,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
1、切实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训实践等教学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进展。
2、进行政策探索,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孵化基地等方式助力大学生自主创业。
3、做好创业指导服务,根据大学生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为大学生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对接和培训实训等指导服务。
(三)搭建精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
1、加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引导毕业生全面认识和分析就业形势,树立科学的择业观和成才观,调整就业定位,正确面对就业压力和挫折。
2、搭建精准供需信息对接平台,继续扩大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利用好“互联网+就业”新模式,针对毕业生不同特点和需求,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
3、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的多形式就业创业指导体系,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多样性和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4、切实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通过建立台账、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等措施,帮助学生实现就业;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等,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
5、加强对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学习和培训,培养、建设一支符合学院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四)强化责任监察机制,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就业创业工作是学校“一把手”工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工作首位,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具体部署,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2、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倒排工作期限,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要表扬推广;对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