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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的补充说明
作者:鲁丽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00:00        来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

    我院于2014年下发了《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职院就字[2014]2号)文件,为便于各高校开展此项工作,现教育厅对申请补助对象和上报材料做了进一步解释,具体如下:

    1、不需要去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500块的补贴。应届毕业生可持原户口所在地村(居)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即可申请求职补贴,后应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只需要提供学校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有证为据。

    4、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这个如果是乡镇的,乡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就可以。

    6、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这个对应届生没有价值。

    7、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的五项中,只要满足其中一项都可以申请求职补贴。

    8、并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等相关材料。这句话的“相关材料”就是只要能证明是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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